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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随笔

年关将至,尽兴之余,司机们请勿以身试法!
作者:邹艳青 律师  时间:2020年01月08日

每年的农历年底,大喜的日子就多了起来,不少新人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完成人生的喜事。 
        最近,珠海斗门就有一名男子跨了个年结婚,可刚结婚第三天,还完婚纱就被抓走了!妻子、岳父岳母亲眼目睹全过程,三天内经历了大喜大悲……
        2020年1月2日,腊月初八。人们常说,过了腊八就是年,大家都陆陆续续结束手头的工作,打扫打扫家里,准备迎接春节的到来。 
        当天晚上7点44分,罗某驾驶一辆粤CE××59号雪佛兰小车,沿斗门中兴路北往南方向行驶。罗某的心情异常愉悦,眼角嘴角全是笑意。原来,这是他新婚第三天。这不,罗某载着新婚妻子和岳父岳母刚还完婚纱,准备返回家中。 
        当罗某行驶到中兴路延长线路段时,看到前方摆放整齐的雪糕筒和夜幕中的一片荧光黄,嘴角一下垮了下来,心里也咯噔一下,完了!
离岗点还有10米、8米、6米……越靠近岗点,罗某心里就越紧张,暗暗乞求交警不要查他,可他脸上必须强作镇定,这样或许能蒙混过关。但事与愿违,斗门交警吴警官还是将他拦停,让他进行酒精检测。罗某硬着头皮轻轻一吹,快速测试棒立即爆闪红光。这束红光一闪,罗某心里更急了,忙说自己嚼了槟榔。 
        吴警官让罗某吐掉槟榔,漱口后再进行酒精检测。“嘀嘀嘀”一阵响后,结果竟飙上200,涉嫌醉驾。铁证如山,再辩解也是无济于事,罗某苦丧着脸说他是前一晚喝的酒。在一旁的妻子也帮着一块求情,说昨晚喝的酒不算酒醉驾。 
        注意注意:不管什么时候喝了酒,开车时测出体内有酒精,就是酒醉驾。况且罗某的吹气数值还这么高!见罗某要被带去医院抽血,妻子顿时眼泛泪光,紧紧拉着丈夫的手不肯松开。 
        此时,罗某的岳父岳母也上来求情,希望吴警官能网开一面,两位老人家也一致认为,不是开车前一刻喝酒就不算酒醉驾。况且在他们心里,女婿平常洁身自好,也不经常饮酒,这次被查纯属意外,否则他们也不可能放心把女儿托付给他。 
        女婿是百里挑一甚至万里挑一,能得到老人家的认可确实是不容易。但交警抓醉驾司机不会挑,有一个必须抓一个呀。罗某还是躲不过,被带到井岸卫生院抽血,结果为236.8mg/100mL,醉驾了。 
        经调查,罗某31岁,在珠海某投资公司上班。罗某从老家来珠海打拼了几年后,工作和生活都进入正轨,不单在斗门买了套房,还在2019年最后一天结了婚。 
        元旦当晚,罗某和家人吃饭庆祝,高兴之余不免喝得酩酊大醉,一直昏睡到1月2日中午才醒。午饭时,罗某又和岳父喝了不少白酒。到了晚上6点,突然想起要去婚庆公司还婚纱,以为喝完酒休息一下就没事了,于是载着一家人去还婚纱。没想到刚还完婚纱就遇上交警,还被查出醉驾。 
        新婚第三天就进了看守所,这在珠海还是第一次发生。前两天的新婚誓词还历历在目,可才过两天,罗某就当着岳父岳母和妻子的面被交警抓走,乐极生悲! 
        但还得再次强调,罗某一家人的法律意识还得提高。妻子以为前一晚喝的酒开车不算酒醉驾?岳父岳母以为不是开车前喝的酒就不算数?罗某以为喝完酒休息一下就可以开车?这些想法统统都是错的,喝酒后开车,只要测出酒精含量达到规定标准,都算酒醉驾。 
        目前,罗某已被刑拘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。 
        过年的脚步悄悄近了,一到年底,各种公司年会、年底聚会安排上日程。在此,再次提醒各位司机,酒是害人精,喝了伤人心!千万不要因为一滴酒,而伤了家人的心。司机们请勿以身试法! 
        律师寄语: 
        醉驾涉嫌的刑事罪名是危险驾驶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“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: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”。 
        同时,依据相关的量刑标准,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/100毫升以上的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,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,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。 
        正常来说,喝了一罐啤酒就可能达到醉驾程度,而依据每个人的体质不同,喝了一罐啤酒的解酒时间一般8-10个小时,但不是绝对的。从自身未来和大众安全角度考虑,如果要驾车的,就必须滴酒不沾或者寻求代驾。因为,一旦酒驾,不仅可能葬送自己的未来,也可能毁掉他人的未来。为人为己,应当严于律己、拒绝酒驾、醉驾! 
        上述新闻来源:珠海交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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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艳青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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